黑龙江省环境保护厅的主要职责涉及环境保护的多个方面,包括政策法规制定、环境问题协调与管理、减排目标落实、固定资产投资审查、源头预防与控制、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环境监测与信息发布、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对外合作交流以及宣传教育工作。
办公室是负责环境保护厅日常行政工作的核心部门,包括文件处理、会议组织、行政事务等。规划财务处则主要负责编制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管理厅的财务和资产。政策法规处则负责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解释,以及环境政策的制定和实施。
环保厅作为省一级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单位,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其首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的基本制度,确保这些制度能够在地方层面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推广。环保厅还与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制定地方性的生态环境政策和规划,并推动其落实到位。
本厅负责监督实施省减排目标。制定并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制度,确定大气、水、海洋等污染物的承载能力,提出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种类和控制指标。同时,我们监督检查各地区的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承担着部机关的重要职能,负责全面的政务综合协调和监督工作。其职责包括协助部领导管理日常事务,安排部领导的公务活动,并协调总工程师和核安全总工程师的工作。制定并监督执行部机关的工作规章制度是其工作内容之一,同时负责部机关的值班和领导秘书事务。
专业代码为082202的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四年本科,工学学位,课程涉及核能概论、辐射物理、辐射防护、环境工程等。本专业培养目标为核工程、核技术应用、核医学领域科技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核物理实验方法、核工程原理、辐射防护知识,具备研究、设计、应用开发能力。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主要学习课程涵盖了核能与核技术概论、辐射物理、核辐射探测方法、辐射防护、电离辐射剂量学、环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环境地球化学基础、核安全法规、放射生态学、核电子学与核仪器、辐射监测方法与仪器、核数据获取与处理、核反应堆物理基础等多个方面。
在学习过程中,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学生会学习《核能与核技术概论》、《辐射物理》、《核辐射探测方法》、《辐射防护》、《电离辐射剂量学》、《环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环境地球化学基础》、《核安全法规》、《放射生态学》等课程。部分高校会根据专业方向,如核安全工程,进行针对性培养。
1、环保局主要负责本地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空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评价、管理和保护。同时,环保局还负责环境污染源的监督与管理,制定并实施环保政策和措施,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发展。
2、环境保护局负责国家、地区或城市的环境保护工作,通常隶属中央或地方政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与执行环保政策、法规与标准,监督污染源,推动污染防治,促进可持续发展。在中国,环保局为国家环境保护部(现为生态环境部)下属机构,负责地方环保工作。
3、环保局主要职能:拟定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行政规章;受国务院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拟定国家环境保护规划。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是本科专业,属于核工程类下设,专业代码为082202,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在成都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南华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海军工程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等多所院校开设。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是研究核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技术等领域的学科,涵盖了辐射监测、辐射防护、辐射安全评价、核废料与退役核设施处置、辐射事故应急处理等内容。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工学大类中的核工程类,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毕业后授予工学学士。专业目的是培养具备扎实的核电安全、核电厂辐射防护、退役核设施处置以及环境监测与保护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辐射监测与防护、环境影响评价、核安全应急能力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主要研究核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技术,涉及辐射监测、辐射防护、核废料处置、辐射事故应急处理,应用于环保、核电安全、核工业领域,研究、设计、开发、管理辐射防护和核环境治理工程。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根据2012年“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的要求,是在原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的“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方向基础上设置的。该专业的目标是培养能够服务于核电工程,符合学业授予要求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核与辐射检测防护技术作为专科专业,属于环境保护类,大类为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代码为420810,学制为三年。该专业开设于江西航空职业技术学院、武威职业学院及酒泉职业技术学院等院校。
1、负责全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以及核安全、辐射环境安全、放射性废物管理等。
2、监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制定并执行各种污染防治制度,监督饮用水源地保护,指导城镇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指导生态保护,拟订生态保护规划,监督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生态恢复,管理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保护区环境保护。 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实施相关政策,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
3、平湖市环境保护局主要履行以下职能:(一)负责全市环境保护的统一监督和管理,包括环保目标责任制制定、城市环境整治考核,以及国家和地方环保政策的宣传和执行。制定并监督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规范性文件。(二)参与制定全市经济发展规划,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负责区域和流域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规划。
4、负责全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监测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承担全市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
5、开平市环境保护局作为政府机构,致力于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环境保护规划与计划。它通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确保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一致。在污染防控方面,该局监督大气、水体、土壤、噪声、固体废物、有毒化学品以及机动车等的防治工作。
1、专业代码为082202的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四年本科,工学学位,课程涉及核能概论、辐射物理、辐射防护、环境工程等。本专业培养目标为核工程、核技术应用、核医学领域科技人才,要求学生掌握核物理实验方法、核工程原理、辐射防护知识,具备研究、设计、应用开发能力。
2、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是本科专业,属于核工程类下设,专业代码为082202,学制四年,毕业授予工学学士学位。该专业在成都理工大学、兰州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南华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海军工程大学、西南科技大学等多所院校开设。
3、辐射防护与核安全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属于工学大类中的核工程类,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毕业后授予工学学士。专业目的是培养具备扎实的核电安全、核电厂辐射防护、退役核设施处置以及环境监测与保护方面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强的辐射监测与防护、环境影响评价、核安全应急能力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
4、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业根据2012年“关于普通高等学校现设本科专业整理”的要求,是在原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的“辐射防护与环境保护”方向基础上设置的。该专业的目标是培养能够服务于核电工程,符合学业授予要求的高级应用型技术人才,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5、核与辐射检测防护技术专业代码420810,为专科(高职)层次教育,学制为三年,专业类别属于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此专业不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