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环保局的电话是12369。深圳环保局是深圳市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主要负责环境保护和污染控制。12369是中国环保部的统一环保举报热线,旨在方便公众向环保部门报告环境问题或寻求环保方面的帮助和建议。在深圳,市民可以拨打12369向深圳环保局反映环境污染问题、咨询环保政策或报告环境违法行为。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原环保局)业务咨询、联系、投诉电话:12369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信访投诉受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原环保局)业务咨询、联系、投诉电话:12369 。环境监察支队的责任:负责对市管排污单位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粉尘、恶臭气体、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新建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监督。负责市管排污单位的排污费和超标排污费的征收工作。
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多样,涵盖行政事务、法规执行、规划制定、项目审批、监督管理等多个领域。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行政工作,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建立、文稿处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保卫、政务信息和督查等事务性工作。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政策法规处、规划处、项目审批处、监督管理处、水源保护处与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监督实施我市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
负责东深供水流域内违章开发、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和其他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对违反环境保护法规的行为负责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并督促检查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1、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坐落在深圳市福田区的滨河路,作为市政府直属的重要机构,它专门负责深圳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一级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制定并执行深圳市的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标准。
2、深圳市环境保护局的主要职能包括:执行国家环保政策,制定并监督执行深圳市环保法规、标准,编制环保规划和计划,划分环境功能区。
3、深圳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多样,涵盖行政事务、法规执行、规划制定、项目审批、监督管理等多个领域。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行政工作,包括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建立、文稿处理、保密管理、档案管理、办公自动化、保卫、政务信息和督查等事务性工作。
4、深圳市宝安区环境保护局是区政府主管环境保护的工作部门。
5、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饮用水源保护条例》,负责监督管理东深供水流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噪声、振动、放射性物质、电磁波辐射等的污染防治工作。参与制订东深供水流域的水源保护规划,提出保证水质要求的措施和计划,并责组织实施。
6、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原环保局)光明管理局电话:12369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光明街道华夏路商会大厦20楼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业务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光明管理局信访投诉受理时间为:全天24小时。